一、普通就医:
1、挂号——请务必出示医保证、医保卡可用于确定身份。
2、看病——《武汉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病历》是医疗保险专用病历,在主城区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,以方便医生记录病案及医嘱。医师诊断病情后,开具医保专用处方或检查化验、治疗单。
3、结算——可以凭借专用处方或检查化验、治疗单到医院的划价窗口划价,划价时出示医保证、医保卡,并现金支付个人应自负的医疗费用,留存收据。可以自主选择在就诊的医院药房取药,还是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。需要提醒您的是,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,您的处方必须盖有医疗机构的门诊专用章,并出示医疗保险证、医保卡。
二、普通住院:
1、办理入院——在门诊挂号诊断后,医生会开具住院通知书。请凭住院通知书、医保证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登记,并按规律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付金。
2、住院治疗——医生诊断病情后,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,开具医保专用处方。如果使用自费的药品和检查项目预先告之您,并在您或您的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3、出院结算——医院电脑记录您所发生的总费用,并按医保政策计算出其中您个人应自负金额,个人帐户应支付金额和统筹基金应支付金额,您可用现金支付个人自负金额后办理出院手续,留存收据。统筹基金支付金额、个人帐户支付金额直接由定点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。
三、图示就医流程:
说明:
1、普通门诊患者需医保报销的,若已定点我院,可直接报销
2、住院患者需医保报销的,凭住院发票回当地进行医保结算
四、温馨提示:
1、本指南所称的基本医疗费用是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、诊疗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,但不含个人按规定比例先自付的费用。
2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的选点、确诊、审批等事项均可由医疗机构通过系统直接办理,参保人无需亲临我市医保经办机构。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务部门咨询、反映。
3、医保患者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相关事宜:
网站——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:www.whrsj.gov.cn;武汉市医保管理网网址:www.wuhan.gov.cn
声明:本指南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,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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